舒城县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7)

发表时间:2024-09-13 09:34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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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崔**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崔**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舒)应急罚〔20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
违法事实 作为六安恒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施工员(同时负责现场管理,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组织挖掘机平整场地施工作业(作业前未将相关情况向总包单位与监理单位进行报备),未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围挡)、配备现场指挥、监护人员(仅设置一个警示牌);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交底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內容 决定给予你人民币玖仟柒佰贰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97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1
处罚有效期 2024-09-11
公示截止期 2027-09-11
处罚机关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数据来源单位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地方编码 341523
公示期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