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7)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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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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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舒)应急罚〔202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作为六安恒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施工员(同时负责现场管理,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组织挖掘机平整场地施工作业(作业前未将相关情况向总包单位与监理单位进行报备),未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围挡)、配备现场指挥、监护人员(仅设置一个警示牌);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交底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內容 | 决定给予你人民币玖仟柒佰贰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9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1 |
处罚有效期 | 2024-09-1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9-11 |
处罚机关 |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4257885569274 |
数据来源单位 |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4257885569274 |
地方编码 | 341523 |
公示期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