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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应急局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9月份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情况

发表时间:2024-10-09 08:40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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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重点工作 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 工作举措 完成情况 备注
1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持续开展舒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完成专项治理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县应急局 督促各地、各部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98次、5013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行动宣贯次数98次、3461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36次、8310人,应急逃生演练180次、76523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31家,帮扶指导企业392家。行政处罚173次,处罚金额50.044万元;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65个,已整改63个,整改率达96.92%。
2 持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突出做好主汛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以及汛期防御台风工作;
2.统筹抓好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实现不亡人、少伤人目标。
县应急局 1.督促有关单位修订完善《舒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督促乡镇完成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任务;
3.有序推进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工作。
1.《舒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7月10日修订完善,并通过政府办文件印发(舒政办【2024】7号)。
2.8月30日,县防办印发《关于做好舒城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防指组织开展自评,9月中下旬县防办组织县应急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县级自评,乡镇已基本完成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任务,县防办于9月26日向市防指提交《关于报送舒城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自评报告的报告》。
3.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我县原农房保险调整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自2024年7月起开展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试点工作,8月16日我局与承保机构签订了《舒城县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合同》。合同时效一年合同总价220.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10.42万元已下达,县级配套110.38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目前财政部门正在走支付流程。经与承保机构沟通并报市局同意,我县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升级包”采用限期投保,承保机构于8月31日前完成“升级包”的投保户承保工作,逾期将不再接受“升级包”的投保,“升级包”有效期为投保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截至9月9日“升级包”购买人数331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