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10)

发表时间:2024-11-15 10:34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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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铸造(安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3*****WEF61
法定代表人 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舒﹞应急罚﹝2024﹞综-4号
违法行为类型 1.铝压铸件湿式打磨一体机未设置液位、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无粉尘收集处理系统,打磨粉尘涉爆区域电气不防爆,铝粉尘循环收集水池区域未设置氢气报警装置,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未见张贴粉尘清扫制度,地 面、设备积尘及泥浆未及时清理; 2.抛丸机除尘器未采取泄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3.使用天然气的熔炼炉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并与紧急切断阀联锁。
违法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 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內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35000元(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4
处罚有效期 2024-11-14
公示截止期 2027-11-14
处罚机关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数据来源单位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地方编码 341523
公示期 2024-11-1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