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关于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舒城县积极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清零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1日24时,舒城县存量变型拖拉机全部依法注销,全县核发“皖19-2”开头牌证变型拖拉机存量到时为零。
自2025年元月1日起,凡悬挂或使用“皖19-2”开头号牌,且登记为变型拖拉机均属注销作废牌证车辆。
特此通告!
舒城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