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应急局2025年行政处罚结果(4)

发表时间:2025-02-17 14:47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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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舒城县中世铭百货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52******R3NFXM
法定代表人 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舒)应急罚〔2025〕大队-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5 年 1 月 9 日,舒城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柏林乡综合执法大队到你(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在隔壁舒城县康胜制香厂一间仓库内储存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合计 245 箱(件),你(单位)未说明也未提供其合法来源的证据。1 月 17 日,通过调查询问你(单位)实际负责人潘中胜,发现查获的这些烟花爆竹是在 2023 年 5、6 月份由别人送来的,现场付钱,没有开票据,送货人身份不明,无法提供烟花爆竹合法来源的证据。你(单位)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皖)LS(2023)15815,有效期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上事实你(单位)存在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
处罚內容 责令你(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处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 245 箱(件)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1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7
处罚有效期 2025/02/17
公示截止期 2028/02/17
处罚机关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数据来源单位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地方编码 341523
公示期 2025/02/17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