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应急局2025年行政处罚结果(1)

发表时间:2025-01-24 10:37来源:舒城县应急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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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舒城县桃溪镇小魏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52*****HBR33G
法定代表人 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舒)应急罚〔2025〕大队-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5 年 1 月 4 日,舒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舒城县桃溪镇政府应急部门、桃溪镇红光村工作人员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桃溪镇红光村乡镇组 08 号一间老房子里储存了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 ,共计存储 560 件烟花爆竹产品,该储存场所在你(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储存场所以外。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內容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1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4
处罚有效期 2025-1-24
公示截止期 2028-1-24
处罚机关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数据来源单位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4257885569274
地方编码 341523
公示期 2025-1-2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