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1 10:08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杭埠镇、柏林乡、棠树乡、千人桥镇、桃溪镇、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59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资金)使用管理的提示》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乡(镇)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镇开展防汛抢险物资装备购置等工作(具体金额见附件)。

乡镇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规范采购程序,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乡镇须将所采购物资装备的清单明细、发票凭证、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应急局救灾与物资保障股复核确认,届时县级支付相应补助资金。

联系人:高磊              联系方式:18326271243

 

清算下达 2024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乡镇 分配金额(万) 备注
1 杭埠镇 9
2 柏林乡 6
3 棠树乡 6
4 千人桥镇 6
5 桃溪镇 6
6 百神庙镇 6
合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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