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的通知
杭埠镇、柏林乡、棠树乡、千人桥镇、桃溪镇、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59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资金)使用管理的提示》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乡(镇)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镇开展防汛抢险物资装备购置等工作(具体金额见附件)。
乡镇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规范采购程序,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乡镇须将所采购物资装备的清单明细、发票凭证、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应急局救灾与物资保障股复核确认,届时县级支付相应补助资金。
联系人:高磊 联系方式:18326271243
| 清算下达 2024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 |||
| 序号 | 乡镇 | 分配金额(万) | 备注 |
| 1 | 杭埠镇 | 9 | |
| 2 | 柏林乡 | 6 | |
| 3 | 棠树乡 | 6 | |
| 4 | 千人桥镇 | 6 | |
| 5 | 桃溪镇 | 6 | |
| 6 | 百神庙镇 | 6 | |
| 合计 | 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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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