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5-05-07 09:56来源:舒城县龙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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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舒城县龙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舒城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舒城县龙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千人桥镇、桃溪镇、柏林乡;

建设内容:建设4台单机6兆瓦的风电机组和6台单机6.25兆瓦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61.5兆瓦,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舒城县龙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12号写字楼7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8958065

邮件:258684983@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69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51-63678537

邮件:matao@ahedi.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舒城县龙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