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第30批次)

发表时间:2025-06-10 14:50来源:舒城县征收中心点击数: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对春秋乡仓房村、庐镇乡安菜村、晓天镇双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春秋乡仓房村马路组,庐镇乡安菜村新屋组、老屋组、大桥组,晓天镇双河村塘埂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范围见勘测定界简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舒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和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舒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春秋乡、庐镇乡、晓天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社区)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uche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春秋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张青松;联系电话:0564-8191400

联系单位:庐镇乡人民政府;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0564-8259001

联系单位:晓天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武俊;联系电话:0564-8621377

 

附件:勘测定界简图

 



202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