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等有关人员参加竣工验收。采取“现场查验+资料核审”方式,重点核查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六项指标。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抽查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