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六安拓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静电喷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发表时间:2025-09-22 17:18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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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拟作出《六安拓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静电喷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拓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静电喷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

 2025922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C区1栋

项目建设单位:六安拓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市创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六安拓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建设新建静电喷粉生产线”项目,项目选址于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内租赁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C区1栋整个一层厂房,租赁厂房面积为4112.42m2,购置冲压设备 30 台,自动化表面处理(涉水、 涉气)静电喷粉输送生产线1条等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形成年产 450 万件家电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燃烧废气;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利用大旋风回收装置+二级滤筒回收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非甲烷总体排放限值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前处理废水及喷淋塔更换废水,前处理废 水及喷淋塔更换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民主河,LAS、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常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接管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滤材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建筑面积为15m2),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槽液、废槽渣、污泥桶袋装密封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安拓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静电喷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