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质量类行政处罚信息(第十七期)

发表时间:2025-10-24 10:42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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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严重程度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投诉举报方式 处罚名称
舒城县五显镇童贝母婴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TN3043M 张大坤 舒市监处罚〔2025〕262号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贝亲自然实感宽口径玻璃奶瓶(1只装/240mL)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属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 销售失效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罚款60元。 0.006000 0.002000 2025-10-21 2026-10-21 2026-01-21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显镇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显镇 12315 舒城县五显镇童贝母婴店销售失效产品案
舒城县南港镇大乐购购物中心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WMW6C32 钱志 舒市监处罚〔2025〕2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 销售失效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及《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七条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罚款7.2元;2、没收违法所得0.8元。 0.000720 0.000080 2025-10-21 2026-10-21 2026-01-21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南港镇大乐购购物中心销售失效产品案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南港镇 12315 舒城县南港镇大乐购购物中心销售失效产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