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舒城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舒城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舒城县杭埠镇玉兰路和锦绣大道交口西南角;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6687.85万元,拟对杭埠镇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扩建工业污水处理厂2万吨/天处理规模,配套建设39.67km污水管网。
现有工程概况: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生化处理(组合式A2/O生化池)+深度处理(磁介质水解酸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次氯酸钠接触消毒)”,产臭单元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由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杨主任
联系人:17729972646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北环路北侧(胜利精密厂对面)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956594212
联系人:刘工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B座3楼320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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