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新建骏诚羽毛球拍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新建骏诚羽毛球拍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建骏诚羽毛球拍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舒城县干汊河镇周瑜路南聚工业园区7#厂房第三层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骏诚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舒城骏诚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租赁舒城县干汊河镇周瑜路南聚工业园一期7#厂房第三层实施新建骏诚羽毛球拍生产基地项目。租赁面积为1500m2,租赁区域划分为办公室、原材料仓储区、涂装区、打磨区、贴标区、打钉区、拉线区、成品区(发货区),购置拉线机、打钉机等生产设备加工羽毛球拍,建成后可年产50万只羽毛球拍。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喷漆、烘干工段产生的油性漆废气,喷漆、烘干工段产生的水性漆废气,打磨工段产的的废气。其中涂装房设置水帘+干式过滤棉层对漆雾颗粒进行吸收和干燥后引出后与烘干工段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并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段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标准限值浓度要求、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 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浓度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浓度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帘柜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絮凝沉淀,处理能力:50t/d)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隔油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舒城县干汊河青三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朱槽沟。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帘废水每两天经泵抽送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规模为2t/d)内,经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水帘用水,沉渣及不可回用废水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隔油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舒城县干汊河青三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朱槽沟。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漆渣,不可回用废水,废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库临时贮存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尼龙线、废包装材料、废不合格品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临时贮存后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舒城骏诚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骏诚羽毛球拍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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