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质量类行政处罚信息(第二十期)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严重程度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投诉举报方式 | 处罚名称 |
| 安徽省舒城久富田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6106109574 | 李乐 | 舒市监处罚〔2025〕3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2、罚款4837.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137.5元整。 | 0.483750 | 0.030000 | 2025-11-21 | 2025-11-21 | 2026-02-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12315 | 安徽省舒城久富田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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