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组件边框及金属结构件生产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组件边框及金属结构件生产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万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编制“太阳能光伏组件边框及金属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组件边框及金属结构件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与石兰路交叉口东南角,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生产车间。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面积9802.96m2,建设前处理线3条、喷涂生产线3条,通过前处理、喷涂印刷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笔记本金属外壳件1200万套,光伏边框240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395062112
通讯地址: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与石兰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安徽万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075066011
通讯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22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shucheng.gov.cn/public/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信函
收件地址: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与石兰路交叉口东南角
收件人:陈总15395062112
电子邮箱:1045419068@qq.com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我公司承诺,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同时个人相关信息不对外公开。
建设单位: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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