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表时间:2025-06-16 15:09来源:舒城县审计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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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109日至2024124日,对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城公司2021年至2023年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杭城公司于20106月成立,为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250万元,其中:舒城县人民政府占股80.35%,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占股19.65%。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审计结果表明,2021-2023年,杭城公司在县委、县政府以及杭埠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为推动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的重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促进国有资产盘活和保障回迁小区居民物业服务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应工作和努力。但本次审计也发现,杭城公司在贯彻落实国企相关政策、内部控制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后述问题,需要杭城公司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企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未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三是内控制度缺失;四是对所属企业监管不到位;五是报销支出原始凭证不合规;六是在建工程管理混乱;七是应收未收租金95.3万元;八是少数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金额合计48.01万元;九是国有资产转让未经评估;十是应收未收债权38.95万元;十一是部分餐饮场地出租未签订合同;十二是专项应付款未及时转销;十三是应计未计收入95.3万元;十四是多计资产,少计费用378.97万元;十五是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上述问题,杭城公司应担起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审计整改。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杭城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