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争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通过国家验收。
二、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督学培训。二是发挥督学在督导工作中的专业性作用。
三、积极实施各类专项督导。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针对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群众的合理教育诉求。结合教育部布置的责任督学进校园工作任务,继续开展校园安全等各类专项督导。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