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光冉科技有限公司紫外光交联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安徽光冉科技有限公司紫外光交联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光冉科技有限公司紫外光交联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杭埠镇六丛路与三蕊路交口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光冉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约32亩,新建生产车间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全新购置高扭高产量双螺杆挤出机5台、大容积密炼机8台、双阶机8台等设备。通过预混、加热挤出、冷却、成型等工艺(无涉水、无涉漆),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紫外光交联改性塑料2万吨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2#厂房投料、密炼、成型、冷却及3#厂房挤出废气,3#厂房投料、混合粉尘。
2#厂房密炼废气封闭收集,成型、冷却、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投料、密炼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再和其他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厂房投料、混合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厂房投料、密炼、成型、冷却及3#厂房挤出工序中的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3#厂房投料、混合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间接循环冷却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间接循环冷却废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合理布局车间设备;生产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面积为30平方米,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模具、收集粉尘、过滤残渣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面积为20平方米,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及废活性炭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