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异型钢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异型钢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异型钢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棠树乡棠树工业集中区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市创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拟投资16000万元建设“安徽名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异型钢构建设项目”项目,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棠树乡棠树工业集中区,项目占地45亩,厂房建设面积16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能够形成年生产异型钢构5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涂废气及食堂油烟。
治理措施: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喷涂废气(调漆+喷漆+晾干)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非甲烷总体排放限值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食堂标准。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废焊渣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20m2),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废油性漆桶加盖密封收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袋装密封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