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6年第二季度价格投诉处理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6-07-08 10:32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日期 投诉人 投诉形式 投诉事由 回复内容 是否反馈 办结时间
2026.4.1
何余
12345
来电人反映:2026年4月1日,自己前往舒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舒城县柏林乡六舒路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机动车检测,年审费用收取450元,认为费用过高。现来电要求部门告知检测站收费是否合理合规。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答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舒畅机动车检测公司检查。经核查,机动车检测收费用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中,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该公司检测收费都有明码标价,上面标注环保违纪检测为大车黄牌170元,小型汽车蓝牌150元,机动车安全检测小车300元,大型车根据吨位计算价格。检测报告上标注具体的检测项目及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4.3
2026.4.1
左女士
12345 舒城县七星上郡小区业主来电反映:4月1日下午13点左右,自己在小区2号楼智慧充电充电桩给车辆充电时,支付了10元(收款方:七星上郡),充电完成后给自己退款1.13元左右,但实际充电仅花费了0.84元,向物业反映其告知充电桩收费不属于其管理,认为不合理。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查,督促物业对充电桩进行整改并给自己退还8元费用,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2026年4月2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七星上郡小区物业处进行调查,经现场沟通,您电动自行车充电剩余金额退在充电小程序钱包里,执法人员在现场已帮您退回个人账户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4.3
2026.4.5 李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九龙寨户外潮玩俱乐部(地址:舒城县346国道北侧),无动力单向单人的票价在美团平台为9.9元,4月5日,自己带孩子前往现场被告知,美团平台的票价未更新,单人票价为40元,认为故意欺骗消费者,要求主管部门核查并督促尽快下架美团平台的票价,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2026年4月7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系九龙寨户外潮玩俱乐部,责令其下架美团平台票价,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票价收取门票。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4.7
2026.4.8 王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4月7日,自己前往舒城县春荣刻章服务部打印加复印,彩色打印收费3元一张,复印收费1元一张,但是自己没有看到店内有明码标价,认为收费太高,现来电要求部门核实并告知收费是否合理,请处理。(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汤池路安徽柏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边门卫) 您好!您反映的未明码标价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2026年4月8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春荣刻章进行调查,因打印价格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中,属于市场调节价,明码标价即可。该店已有明码标价牌张贴在墙上,且收取的费用未高于明码标价的价格。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4.14
2026.4.10 程修 12345 舒城县个体工商户来电反映:自己通过人民日报相关视频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水电费专项整治工作,对供电、供水企业违规收取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费用,以及因计量不准、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多收的费用,一律实行 “谁多收、谁退还、全额到账”。咨询该政策是否属实。请答复。 您好!您咨询政策法规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你所咨询的情况属实,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5年4月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4.14
2026.4.14 朱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农贸综合市场路口的商户电费由物业收取,费用为1.1元/度,市场内的商户电费由供电部门收取,费用为0.82元/度,但均是春秋农贸综合市场的商户,自己认为不合理,要求主管部门核查,统一收费,均交由供电部门收费。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4月16日约谈光源物业公司负责人,责令其电费收取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4.17
2026.5.4 方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2026年5月4日15:00,自己在舒城县十字街路口老庙黄金(鼓楼街店)购买4克黄金耳环,商家告知金价为1168元/克,自己实际支付5800元。事后核算发现费用多出1000余元,经与商家沟通,被告知每克另收取280元工费,但该工费标准商家事前未明确告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要求相关部门核实,督促商家退款,或按5800元足额补足黄金克重。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5月7日前往老庙黄金鼓楼街店进行调查,该店已退款,在现场与您电话联系核实无误。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5.11
2026.5.4
储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2026年5月4日下午,自己在拉索里尼购买衣服(地址:舒城县城关镇鼓楼街),当时自己试穿了一件49元的短袖T恤,但没有自己的尺码,店员给自己找了另一件短袖T恤,未告知价格,自己以为也是49元,共购买一件短袖T恤、一件短袖衬衫,共支付278元,自己付款后得知价格,立即要求退款,商家拒绝退款,自己认为商家属于不诚信经营,未告知商品价格。现来电投诉,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商家退货退款,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5月7日前往拉索里尼男装店进行调查,在现场与您电话联系双方已协商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5.11
2026.5.7 匿名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星聚会KTV舒城克拉国际店(地址:梅河西路克拉国际广场)疑似未取得完整营业资质,擅自违规经营。5月6日22:00,自己在美团平台预订小时房,门店明码标价为58元,但工作人员实际收取78元,存在乱收费情况,认为收费不合理。请主管部门核查,要求部门实地核实,核查该门店经营资质是否齐全,依规严查整治,督促门店立即整改,规范经营及收费行为。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KTV收费不合理的问题,舒城县文旅体局、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1、接到问题反映后,舒城县文旅体局组织执法人员于5月11日晚对舒城县鑫聚汇歌舞厅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您存有相关消费票据或消费记录,请及时向县文旅体局执法大队提交。2、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11日前往星聚会KTV进行调查,经了解,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合格。该店美团平台实际由总部操控,舒城店接不到订单且并不能核销所购买的团购劵,顾客购买美团平台该店铺团购劵后15分钟之内会自动原路退还。该店前台有明码标价。执法人员责令其下架美团平台团购套餐,等后台工作完善后重新上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文旅体局,联系电话:0564-8629231;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5.11
2026.5.22 匿名 12345 关于舒城博利医药舒州府分店药品价格偏高的投诉。本人于2026年5月22日,在舒城博利医药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舒州府分店(医保定点药店),购买了规格为10ml×10支的藿香正气口服液,支付金额28.5元(医保个人账户全额支付)。同品牌同规格药品,省内等地连锁药店普遍售价为17-19元/盒,周边县城也不超过22元/盒。该店售价显著高于合理区间,且本地多家连锁药店价格基本一致,涉嫌协同抬价、牟取暴利,违反《价格法》中禁止暴利、哄抬价格的规定。恳请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药品的进货成本与定价合理性,督促药店规范售价,并在显眼位置公示常用药品价格,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5日前往舒城博利医药舒城大药房进行调查,经了解,该店太极牌藿香正气液已明码标价28.5元。因大药房药品价格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中,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明码标价即可。经市场调查,同品牌规格该药品在各大药房中价格均不等,可自行选择合适价格购买。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5.28
2026.5.30 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5月30日15:15,自己在舒城县万达广场4楼公共厕所准备上厕所,工作人员告知厕所内有厕纸,进入后发现是自助取卫生纸的机器,但机器外表没有标注价格,自己扫码后发现一包纸需要3.99元,现认为价格较高,且未明码标价,要求相关部门核实,督促商场针对未明码标价给予合理说法,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答复如下: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2日前往万达广场了解情况,经了解,该广场4楼卫生间门口处自取卫生纸机器扫码后显示标价为3.99元/包,因卫生纸价格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中,属于市场调节价,只需明码标价即可。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6.8
2026.6.9 匿名 1231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实验小学(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古城北路与花桥路交叉口东)周边每一家酒店(比如:山水精选酒店(舒城花桥路万达广场店)、尚客优酒店(舒城远大港汇大润发店)、)在高考期间、中考期间所有房价均涨价100元左右,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查商家涨价是否合理。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高考期间酒店涨价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答复如下:接投诉后,2026年6月9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实验小学周边酒店进行调查,经了解,周边酒店房价均已明码标价,高考期间均未涨价,执行明码标价价格。中考期间大都涨价,涨幅在50—80元不等。因酒店价格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中,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明码标价即可。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6.9
2026.6.16 匿名 12345 关于物业乱收费和管理不作为的投诉。您好,我是舒城县桃溪华府S2公寓业主,投诉本小区物业公司四项违规问题,均有法规依据: 第一,电梯前两年厂家有原厂2年免费维保,物业费本身包含电梯运维费,但物业照常单独收取电梯费,涉嫌重复收费,要求核查退费。依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不得重复计价收费。 第二,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没征得业主同意,私自把电梯、小区公共区域对外出租做广告、私自收广告费。依据《民法典》278、282条,公共区域经营需业主共同表决,物业无权单方出租。 第三,物业收取广告费用后,从来不在小区公告栏、单元门口公示收支明细,侵害业主知情权。依据《民法典》943条,物业必须定期公示公共收益账目。 第四,暑假期间物业在电梯里张贴招收学生做直播的招聘广告,未核查广告主体资质,不合乎广告发布规定,存在误导学生风险,要求立即撤除。依据《广告法》广告发布者需核验广告资质。 诉求:1、核查免保期多收的电梯费,责令物业核算退款;2、叫停私自签约的广告出租,统筹公共收益;3、限期公示历年广告收支;4、下架违规招工广告,完善广告审核。麻烦相关部门上门核查并回复处理结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18日前往桃溪华府物业处进行检查,随机抽取了S2公寓一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署的合同中表明:“公寓按建筑面积核定,以2元/平方米/月向甲方收取。”并未调查到该物业向业主收取额外的电梯费,如您有收取的实质性证据,可以带来我局现场进行投诉举报。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6.18
2026.6.19 武著名 12315
来电人反映:2026年6月19日晚,自己在舒城县纬一路和鼓楼北街交叉口东北方向的小酒馆就餐,点餐过程中商家未提供菜单,且食用菜品部分未明码标价(未明码标价菜品及价格:清炒空心菜22元/份,毛豆肉丝28元/份),认为不合理,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部门严查该酒馆的违规行为,并要求商家进行整改。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2026年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小酒馆进行调查,经了解,该店有菜单且已明码标价,因部分时令蔬菜是近期购买,故采用时价,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限时菜品也需明码标价。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6.25
2026.6.23 王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6月21日,自己在舒城县万达广场一楼周六福黄金店铺购买了5G工艺黄金,单价是1058元一克,总克重4.8,但工费没有明码标价,店员只是口头告知工费需要288元一克,价格不合理,且远远高于其他品牌的工费。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该店明码标价,相似于其他品牌的工费即可。请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2026年6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万达一楼周六福黄金店铺调查,经了解,该店内普通黄金首饰已将金价和工费价格分别标示,5g工艺黄金属于一口价商品,已明码标价。因顾客要求需向上级请示后按克重计算金价和工费。因黄金工费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商家整改,将此类特殊情况下结算的黄金工费也需在大厅张贴。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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