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汽车站申诉受理制度
舒城汽车站申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旅客投诉,明确投诉处理的职责、权限和方法,确保旅客满意出行,提高我站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旅客,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总台接到投诉电话后立即将旅客投诉内容的要点记录下来,包括投诉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地址及被投诉者姓名、部门、工号、车号、投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并报告值班站长,由值班站长跟进或转交客运室处理,并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旅客意见簿上留言或现场投诉,应立即通知值班站长受理,或由值班站长转交客运室处理。
3、受理投诉因本着及时迅速原则。受理投诉原则上当天要给予旅客回复,一般投诉于三个工作日内要处理完毕。复杂投诉,七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尽快将解决方法告知旅客。
4、建立旅客投诉处理登记簿、意见箱,所有投诉都需记录在《旅客投诉处理纪录台帐》,客运室负责跟踪落实,并定期总结上报(重大投诉及时上报)。
二、赔偿问题
1、因我站原因,造成旅客误乘或漏乘的,值班班长可以就最近那班车做现场特检或改乘,如因特殊原因已无车可乘,在经客运室同意后,依实际情况安排旅客。
2、对因车方原因引发的投诉及导致的经济赔偿,应主动联系客运室与车方单位联系,协商处理,在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下,现场以旅客利益为主,赔偿额按双方商定执行外,车方要依法赔偿。
3、由于电脑系统故障和不可预知情况而导致旅客滞留,引起投诉要求赔偿的,首先给旅客作好解释工作,车站原则上不做赔偿。
4、依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八章《违约违规处理》的条款规定:违约违规引起的纠纷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服务时间:6:30至17:30
服务电话:0564-8621135
监督电话:0564-8621400
行业监管电话:0564-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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