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文明用语、举止大方、主动热情、优质高效。
二、供水干线末梢压力不低于0.12兆帕。
三、事故抢修及时率100%,发现漏水30分钟到达现场,连续维修。
四、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值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
五、文明施工,设置相应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做到料净场清。
六、公司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以微信、手机短信、电话、张贴通知或其它方式通知用户,临时紧急停水要通知重要用水单位,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抄表收费准确透明,按月抄见水表,结算准确。在水表状况完好的情况下抄见准确率达到100%以上,因用户或外界原因造成不能定期、准确抄见水表,其水费结算按公司规章处理。
八、办理立、转、销、分户手续和其他用水业务热情周到,不推委扯皮,不吃拿卡要。
附:
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书
为提高服务水平,强化社会服务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接受广大用户的监督,树立供水企业“窗口”行业形象, 特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实施细则。
一、承诺的目的
进一步树立供水企业为民办实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窗口行业社会形象,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承诺的内容
(一)供水水质
(二)抄表收费
(三)管道维修
三、标准要求
(一)供水水质
1、出厂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标准控制
浊度:有滤池≤1度,无滤池时≤3度。
余氯:出厂水余氯≥0.3mg/l末梢水余氯≥0.05mg/l。
(二)抄表收费
1、文明服务
①着工作服上岗,服务标志明显。
②上岗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仪容端正、文明用语。
③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敲诈勒索刁难用户;不准吃请受礼索取财物;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停水。
④上门服务应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举止文明,得到许可后方可入内,不得随意翻动用户物品设施。
2、抄表准确
每月4-19日为抄表收费期,抄表收费到位准确及时,按规定标准收费,准确率达100%以上,催交欠费应出示资料。
(三)用户咨询
用户对用水量和收费事项提出咨询,要耐心热情,有问必答,对用户的查询三日内给予答复。对来电、来信、来访要认真处理,三日内答复。
(四)管线维修
1、主管道维修
DN100mm(含DN100)以上管道修复时限(不含通水时限)为:DN100mm管道4小时
DN200mm管道8小时
DN300mm管道12小时
DN400mm以上管道24小时
2、计划维修
提前24小时通知所属区域内用户,按时限完工。
3、突发性爆管维修
发现或接到报漏后,应尽快赶往现场,及时堵漏,尽力抢修,同时下达停水通知。
4、水表及表后维修
接用户通知后,一日内安排人员维修,工作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按规定完成水表周期校验、维修、更换任务,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不得将水表及配件交用户自选维修。
5、管线巡检
主管道巡视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天巡视一次,发现漏点及时上报,发现私自接水,损坏管线及设施,应当场制止,及时上报。
6、阀门管理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动用供水阀门。
四、处罚
不遵照以上工作标准,视情节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
五、投诉与监察
如用户对工作人员服务不满意和本公司员工未履行承诺内容,可向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2798683)。承诺办公室将依据事实,查清问题和责任,报公司领导同意,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在五日内给予投诉人答复。
如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承诺服务领导组投诉(投诉电话:2798683,投诉邮箱:3455755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