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医院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10 17:1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医院 我要纠错 【字体:  

实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实习效果,做好医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条件

(一)医院原则上接收教育部认可的大中专医学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要求:临床、医技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要求中专及以上。

(二)实习人员的接收由科教科根据医务科、护理部的接收计划和科室的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实习人员。

二、申请方式

(一)院校联系实习人员:实习院校须在实习前1个月向科教科提出申请,并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人员名册交科教科。由科教科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给出回复是否同意接收,以收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同意接收实习通知”为准。

(二)个人自行联系的实习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舒城县人民医院实习人员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院校公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发送至283068634@qq.com邮箱。审核合格后,由科教科统一发送邮件回复,申请人可在邮箱查看。为方便管理实习人员,原则上自行联系实习人员需要本院在职职工做担保人。

三、实习时间和相关费用

(一)实习时间:原则上要求为三个月及以上。

(二)实习相关费用:来院实习生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等各专业均按100元/月的标准缴纳实习费。院校联系的,该费用由实习人员所在院校于报到前统一转账至医院;个人自行联系的,该费用由实习人员在来院报到前直接缴费,缴费后凭医院开具的实习费发票回所在院校报销。医院不提供住宿,实习人员住宿由所在院校统一安排或自行解决。  

四、实习人员报到须知

(一)报到地点:舒城县人民医院科教科

(二)报到时间:院校联系实习人员由院校与科教科商定,集中时间报到;个人自行联系的实习人员以医院接收函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逾期未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实习。

(三)携带材料

1、院校联系的实习人员

实习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实习费缴费凭证,实习协议。以上材料由院校统一提供。

2、个人自行联系的实习人员

舒城县人民医院个人联系实习申请表、实习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所在院校开具的介绍信,实习费缴费凭证,实习报到函。以上材料由实习人员本人提供。

五、实习安排

(一)岗前培训

  实习人员来院报到后,临床、医技专业由医务科安排岗前培训,护理专业由护理部安排岗前培训。

(二)轮转

岗前培训结束后,临床、医技专业人员由医务科根据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安排轮转;护理专业人员由护理部根据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安排轮转。

六、实习要求

(一)实习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得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保护患者隐私。

(二)实习人员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换实习科室;应服从分配,服从科主任和上级老师的安排。对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实习,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校方。

(三)实习人员应按照实习安排完成工作任务,认真学习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

(四)实习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实施医疗行为,避免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五)实习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积极参加医院会议和学术讲座,不得逃课、缺席。

(六)实习人员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七)实习期间原则上无假期,法定假期内安排有值班的应参加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其中,请假1天由科室审批;请假2天由医务科或护理部审批,报所在院校备案;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所在院校审批。

(八)实习人员每轮转一个科室,应在出科前写好个人实习小结,由带教老师进行考评。每个月的1号(遇节假日及周末推迟到工作日),实习人员将实习手册上交医务科、护理部检查。实习期满后,由科教科给予实习鉴定。

(九)实习期间,实习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准则,损坏甲方贵重器械、设备等行为,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由实习人员个人连同所在院校承担赔偿责任。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4年5月6日

实习申请表(个人联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