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知应会
舒城县中医院—【科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知应会
【科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知应会
消除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知应会
一、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基本概念
1.消除母婴传播的背景?
答:2014 年,WHO 发布《关于消除艾滋病病毒和梅毒母婴传播全球认证和标准的指南》,号召全球消除艾滋病和梅毒母婴传播。截至 2023 年,全球已有 15 个国家和地区实现相关目标。我国是率先提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种疾病母婴传播的国家,拟于 2026 年向 WHO 提交认证申请。
经过20 多年努力,我国成效显著:2024 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已下降到 1.2%,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5 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降低。2023 年,北京、广东、云南、江苏和湖南五省(市)通过首批消除评估认证。
2.消除母婴传播主要的目标疾病是哪几种?
答: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种疾病。
3.什么叫消除母婴传播?
答:不是消灭三种疾病,而是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将三病母婴传播维持在极低水平,使其不再是公共卫生问题。
4.《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总体要求是?
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分批评估。
5.《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 年)》行动目标是?
答:至2025 年,全国范围内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2/3 以上省份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其他重要评估指标。
6.《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策略与措施包括?
答: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提升数据质量,加强实验室管理,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
7.《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的保障措施包括?
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支持。
8.消除母婴传播的主要指标有哪些?
答:包括3 个结果指标和 10 个过程指标(共 13 个,均需达标),具体如下:

9.艾滋病母婴传播率的指标定义是什么?
答:HIV 暴露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的儿童数所占的比例。分子是某时期 HIV 感染孕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而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数;分母是同时期HIV 感染孕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活产数。
10.先天梅毒发病率指标定义是什么?
答:先天梅毒病例数占活产总数的比例。分子是先天梅毒病例数(传染病疫情直报信息系统中数据)与梅毒感染产妇分娩的20 周以上死胎死产之和;分母是同期活产总数(全国妇幼年报数据)。
11.乙肝母婴传播率的指标定义是什么?
答: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中12 月龄内 HBsAg 阳性的比例。分子是该类儿童中 12 月龄内 HBsAg 阳性人数;分母是同期该类儿童中 12 月龄内接受 HBsAg 检测的人数。
12.产妇感染艾梅乙后对胎儿有什么危害?
答:艾滋病:可能导致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死宫内,新生儿可能感染HIV,且病情进展快,是婴幼儿死亡重要原因。
梅毒:可能引发自然流产、死产、胎儿水肿、围产儿死亡、新生儿窒息,新生儿可能患先天梅毒。
乙肝:新生儿可能感染乙肝病毒,90% 会发展为慢性 HBV 感染(成人仅 3-5%),慢性感染可能导致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和肝癌。
1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内容?
答:以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以常规保健工作为基础,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以下服务:(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二)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三)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服务和综合关怀;(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14.如何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答:结合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青少年保健及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时机,开展多样化宣传和咨询指导,提高相关人群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增强“健康第一责任人” 意识,促进健康行为。
15.消除三病中,对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方面的工作要求有?
答:为所有孕产妇(含流动人口)尽早提供艾梅乙检测与咨询,初次产检时告知相关信息、规范检测并依据结果提供后续咨询;疫情较重地区或高风险孕产妇孕晚期需尽早再次检测。
临产时就诊的孕产妇,尽快提供检测与咨询;分娩前未明确感染状况的,原则上按感染者处理,及时干预并提供安全助产。
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孕产期保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纳入“紫色” 妊娠风险分级,实施高危专案管理;加强孕期随访,动员配偶 / 性伴检测;提供安全助产,提倡自然分娩(不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加强避孕指导,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健康管理,监测感染症状、按时检测,强化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计划免疫等;为感染孕产妇及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保护隐私,营造无歧视环境。
16.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要点?
答: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抗病毒治疗,不具备能力的机构及时转介并做好信息对接;用药前及期间检测病毒载量、CD4+T 淋巴细胞计数、药物毒副作用,持续指导以提高用药依从性。
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母婴传播风险评估(分高暴露风险和普通暴露风险),按要求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给予科学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开展感染状况监测,加强早期诊断和抗体检测,及时为确诊儿童治疗或转介。
17.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要点?
答:对梅毒感染孕产妇,尽早进行规范、足量、全程的青霉素治疗,治疗后定期随访和疗效评价,必要时再次治疗。对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即实施预防性青霉素治疗,同时进行梅毒感染相关检测;明确诊断的儿童及时治疗,未明确诊断的定期随访检测(直至排除或确诊),无条件诊断治疗时及时转诊。
18.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要点?
答: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和辅助检查,监测肝功能,给予专科指导,必要时转介;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抗病毒治疗。对该类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12 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并注射 100 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后续接种;儿童完成最后剂次疫苗接种后 1-2 个月,检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明确干预效果。
19.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职责分工
答:(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牵头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医政医管局、妇幼司管理协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诊疗;疾控局组织全国疫情监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辖区内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立妇幼牵头、多部门协作机制,促进社区参与,明确分工,保障工作落实。
(二)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受委托承担全国技术支持、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辖区技术指导与服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相关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检测与咨询、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干预,参与并接受技术指导和培训,按要求收集上报信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辖区疫情监测,会同临床检验中心承担实验室质量管理,适时与妇幼机构互换数据,开展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相关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配合开展诊疗和转介服务。
二、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娩儿童相关问题
20.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方法有哪些?
答: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方法包括抗体筛查试验和补充试验。补充试验包括抗体确证试验和核酸试验。抗体确证试验可送往当地疾控中心等有资质的机构检测。
21.孕产妇艾滋病初筛有反应该如何处理?
答:孕产妇艾滋病初筛有反应,需要用原有试剂双孔(或双份)或者两种筛查试剂进行复检,两种试剂可以是原有试剂加另一种试剂,也可以是两种不同试剂。孕产妇艾滋病筛查(初筛+复检)应按照工作流程尽快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检测。
22.临产时艾滋病感染状况不明确的孕产妇应该如何处理?
答:应尽快同时应用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原理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并且在30分钟内报告检测结果。(若有变动按照国家最新工作要求执行)
23.艾滋病感染孕妇,为什么要定期检测病毒载量?
答:病毒载量反映艾滋病病毒在人体内的含量,与母婴传播艾滋病的风险直接相关,孕晚期病毒载量的水平与分娩方式的选择有关。
24.艾滋病感染孕妇,为什么要定期检测CD4+T 淋巴细胞计数?
答:CD4+T 淋巴细胞是能够直接反映人体免疫功能,是反映HIV感染患者免疫系统损害状况最明确的指标,通过该指标可以判断艾滋病的分期,帮助确定抗病毒治疗的时机、方案及评估抗病毒治疗的效果。
2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需要剖宫产吗?
答:艾滋病感染不是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
26.为了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风险,分娩过程中需要避免哪些操作?
答:产前检查和分娩过程中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风险的损伤性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宫内胎儿头皮监测、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等。
2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治疗方案是什么?
答:(一)对于孕期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当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可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
方案一: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方案二: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
方案三: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二)孕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根据病毒载量检测结果进行病毒抑制效果评估。如病毒载量小于50拷贝/ml,可保持原治疗方案不变;否则,酌情调整抗病毒治疗用药方案。
(三)对于孕晚期(孕28周之后)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荐使用: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恩曲他滨(FTC)+整合酶抑制剂。
28.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生下的小孩一定会得艾滋病吗?
答:不一定。若及时采取母婴阻断措施(如孕前、孕期规范抗病毒治疗、选择合适分娩方式、避免母乳喂养等),可将母婴传播几率降至2% 以下。
29.艾滋病的临床过程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急性期、无症状期和艾滋病期。
30.艾滋病急性期有哪些症状?
答: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主要包括发热、咽痛、盗汗、恶心、皮疹、淋巴结肿大等,持续1-3 周后缓解。
31.艾滋病无症状期持续多久?
答:短至数月,长至20年,平均8-10 年。
32.艾滋病期有哪些主要临床症状?
答:反复发热、腹泻、消瘦、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常合并各种机会性感染及肿瘤。
33.目前艾滋病可以治愈吗?
答:目前没有治愈方法。
34.有预防艾滋病的疫苗吗?
答:全世界尚无预防艾滋病的疫苗问世。
35.我国针对艾滋病有什么政策?
答:实施“四免一关怀” 政策。“四免一关怀” 是我国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政策措施,“四免” 指四项免费政策,包括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自愿咨询与检测、免费母婴阻断、艾滋病遗孤免费就学,“一关怀” 指对艾滋病患者家庭实施关怀救助。
36.日常生活接触会传播艾滋病病毒吗?
答:不会。HIV 离开人体后抵抗力弱,吃饭、拥抱、共用卫生间、握手等日常接触不传播。
37.如何有效预防艾滋病?
答:拒绝卖淫、嫖娼、吸毒等危险行为;拒绝多性伴和无保护性行为,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避免共用注射器;感染孕产妇及时采取医学手段阻断传播;尽早使用暴露后预防用药可减少感染风险;定期筛查和到正规机构诊治性病可降低感染风险。
38.发生高危行为后该怎么办?
答:及时寻求疾控机构等专业帮助,必要时在72 小时内(越早越好)服用阻断药物;定期进行艾滋病检测。
39.在哪里可以进行艾滋病检测?
答:当地疾控中心、正规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提供免费检测咨询与转介服务)。
40.故意传播艾滋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需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故意传播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刑法》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4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婚、就业、入学等权益受法律保护吗?
答:受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感染者及其家属,其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42.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产妇所生新生儿的第一步处理是什么?
答:产房护士立即给予新生儿常规护理,用流动温水冲洗,避免带有母血的污水流入新生儿眼、耳、鼻、口腔。
43.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生后检测发现 HIV 抗体阳性,是不是孩子也已经感染了 HIV?
答:不一定。婴儿出生时可能携带来自母亲的HIV 抗体,绝大多数在 18 月龄前消失,因此 18 月龄内仅抗体阳性不能判定感染。
44. 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何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答:

45.HIV感染母亲所生的婴儿为什么要绝对杜绝混合喂养?
答:混合喂养(母乳+ 其他食物 / 液体)易使婴儿肠道发生过敏和炎性反应,损伤肠粘膜,增加 HIV 入侵风险,其感染风险显著高于纯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
46.什么是艾滋病高暴露风险儿童?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高暴露风险儿童,其余为普通暴露风险儿童:
①感染孕产妇孕晚期 HIV 病毒载量 > 50 拷贝 / 毫升;
②感染孕产妇无孕晚期病毒载量检测结果,孕期抗病毒治疗不足 12 周;
③孕产妇临产时或分娩后 HIV 初筛试验阳性。
47.艾滋病暴露新生儿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答:暴露风险评估,根据结果尽早(6 小时内)进行抗病毒治疗;48 小时内完成早诊采血及标本寄送;喂养指导、疫苗接种指导、健康宣教。
48.所有HIV感染妈妈的孩子生后都需要服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吗?
答:是的。为预防母婴传播,所有HIV感染妈妈所生儿童一出生就要服用抗病毒药物,且应在生后6 小时内尽早开始。
49.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在什么时间随访?
答:儿童满1、3、6、9、12 和 18 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同时观察有无感染症状;12 和 / 或 18 月龄检测 HIV 抗体。
50.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在什么时间进行早期诊断?
答:应在出生后48 小时内、6 周、3 月龄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早期诊断(核酸检测)。
51.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和18 月龄抗体检测率要求是多少?
答:早期诊断检测率≥95%,18 月龄抗体检测率≥95%。
三、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娩儿童相关问题
52.孕产妇梅毒初筛的主要方法是什么?
答:采用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如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
53.初筛阳性后,梅毒复检的具体操作流程?
答:初筛阳性者需用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如TRUST、RPR)定量检测;若特异性抗体初筛采用非 TPPA 方法且阳性、非特异性抗体复检阴性,需用 TPPA 复检。
54.临产时才就诊的孕产妇,梅毒检测有何特殊要求?
答:需采用两类不同原理试剂快速筛查(30 分钟内出结果),优先明确感染状态。
55.因胎死宫内就诊的孕产妇,是否需要进行梅毒检测?
答:需提供梅毒血清学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态。
56.梅毒感染孕妇治疗结束后如何定期随访?
答:每月进行一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若3-6 个月内滴度未下降 4 倍(2 个稀释度)、或上升 4 倍(2 个稀释度)、或由阴转阳,立即再给予一个疗程治疗。
57.妊娠梅毒的治疗策略是什么?
答:首选长效青霉素,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及米诺环素;早期诊断、及时治疗,剂量足够、疗程规范;严格定期随访评价疗效;传染源或其性伴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
58.梅毒感染孕产妇的首选治疗方案是什么?
答:苄星青霉素240 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 1 次,连续 3 次。
59.梅毒规范治疗的要求是什么?
答:①使用青霉素治疗;②按方案全程、足量治疗;③治疗在分娩前 1 个月完成。
60.青霉素过敏者的替代治疗方案有哪些?
答:无头孢曲松过敏史者可用头孢曲松(1g / 日,肌注或静滴,连续 10 日);或红霉素(500mg / 次,4 次 / 日,连服 15 日);孕期禁用四环素。
61.梅毒感染孕产妇中断治疗该如何处理?
苄星青霉素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1 周,或采用其他治疗药物(普鲁卡因青霉素、头孢曲松或红霉素)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日,需重新开始计算疗程,按原方案继续治疗。
62.分娩前1 个月未完成治疗的孕产妇,如何处理?
答:需在分娩前尽可能完成3 剂次治疗;若无法完成,分娩后继续治疗并加强新生儿干预。
63.单阳梅毒感染孕产妇是否需要治疗?
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的孕产妇,需给予1 个疗程治疗,结束后定期复查。
64.妊娠梅毒分娩后可以母乳喂养吗?
答:母亲经规范治疗后可实行母乳喂养;未经规范治疗者,暂缓直接哺乳(乳汁经巴氏消毒后可喂养),疗程结束后可直接哺乳。
65.先天梅毒儿童的治疗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脑脊液检查结果,异常者需用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静脉/ 肌注,连续 10-14 日;脑脊液正常者,同预防性治疗方案,已接受过预防性治疗的先天梅毒患儿无须重复治疗。
66.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的目标值是多少?如何计算?
答:目标值≥95%;计算公式为(孕期和/ 或产时接受过梅毒治疗的产妇数 )/ 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总数。
67.梅毒阳性个案转介的流程是什么?
答: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填报转介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转入地机构,10 天内反馈回执;跨省转介通过全国信息群对接。
68.如何保障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权益?
答:保护生育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不得因感染强制终止妊娠;医疗机构建立无歧视制度,禁止推诿、羞辱患者。
69.梅毒感染孕产妇的随访管理由哪些机构协作完成?
答:妇幼保健机构、医疗助产机构、性病防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随访管理。
70.梅毒感染产妇对青霉素过敏,分娩后应用多西环素进行治疗,这期间可以母乳喂养吗?
答:不可以。多西环素属于四环素类抗生素,可进入乳汁,8 岁以下儿童禁用。治疗结束停药后,可考虑母乳喂养。
71.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出生时非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是不是已经确定感染了梅毒?
答:不一定。母体感染梅毒后产生的抗体可通过胎盘传给孩子,导致新生儿非特异性抗体阳性,需结合临床及其他检测结果判断是否感染。
72.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儿童都需要预防性治疗吗?生后多长时间内治疗?
答:都需要,应在出生后即刻进行,越早越好,苄星青霉素5 万单位 / 千克体重,1 次肌注(分两侧臀肌)。
73.梅毒感染孕产妇,孩子出生时已进行了预防性治疗,是不是必须要进行相应的化验检查呢?
答:是的。需进行梅毒相关检测以明确孩子感染状况,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下一步诊疗措施。
74.怎么判断孩子是先天梅毒?
答: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①皮肤黏膜损害或组织标本病原学检测阳性(暗视野显微镜、镀银染色镜检、核酸扩增试验);
②出生时梅毒螺旋体 IgM 抗体阳性;
③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阳性,滴度≥母亲分娩前滴度 4 倍(2 个稀释度),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④出生时未诊断,随访中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 4 倍(2 个稀释度),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⑤18 月龄前未诊断,18 月龄后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仍阳性。
75.梅毒暴露儿童的随访时间节点有哪些?
答:出生后3、6、9、12、15、18 月龄定期随访,检测梅毒血清学指标,直至排除或诊断梅毒感染
76.梅毒暴露新生儿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答:尽早(24 小时内)进行预防性治疗;采集静脉血进行 “非梅” 定量检测,判断是否诊断先天梅毒(若诊断先天梅毒则按方案进行规范干预);喂养指导、健康宣教。
77.先天梅毒如何治疗?
答:有条件地区应做脑脊液检查(常规及梅毒血清学试验),判断是否有神经系统损害。脑脊液正常者:同预防性治疗方案(苄星青霉素5 万单位 / 千克体重,1 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已接受预防性治疗的不重复治疗。脑脊液异常者,选择以下方案之一:
(1)青霉素,每次 5 万单位 / 千克体重,每 8 小时 1 次(7 日内新生儿每 12 小时 1 次),静脉滴注,连续 10-14 日;
(2)普鲁卡因青霉素,每次 5 万单位 / 千克体重,每日 1 次,肌内注射,连续 10-14 日。
注:治疗期间遗漏1 日及以上,需重新计算疗程。
四、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娩儿童相关问题
78.为什么要特别关注乙肝感染孕产妇?
答:乙肝可通过母婴传播,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若未及时有效干预,可能感染乙肝病毒,且儿童感染后更易发展为慢性乙肝,影响终身健康。关注此类孕产妇是预防母婴传播、保护儿童健康的关键。
79.安徽省针对消除乙肝母婴传播设定了哪些目标?
答: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 及以下;孕产妇乙肝检测率≥95%;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95%;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5%。
80.乙肝感染孕产妇在孕期何时能接受检测?
答:医疗卫生机构坚持逢孕必检、首诊负责原则,在孕产妇孕12+6 周前或首次产前保健时尽早提供乙肝检测咨询服务,孕早期检测率需≥70%,且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均能获得均等化免费检测服务。
81.仅临产才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能及时获得检测结果吗?
答:各助产机构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健全流程,保证30 分钟内获得检测结果。
82.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会得到哪些干预措施?
答:及时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和首剂乙肝疫苗,两者及时接种率均需≥95%,以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83.对于分娩前未能明确乙肝感染状况的孕产妇,其新生儿会如何处理?
答:原则上按照感染者处理,及时为新生儿实施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并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助产服务。
84.相关机构如何对乙肝感染育龄妇女进行健康管理?
答:建立妇幼保健、疾控、抗病毒治疗机构等多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提供健康咨询与指导,减少非意愿妊娠和家庭内传播。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会同疾控机构定期梳理辖区乙肝阳性育龄妇女人数,建立随访台账(专人专管),了解生育意愿,提供生殖健康、预防母婴传播、科学备孕、避孕等咨询和指导。
85.乙肝感染孕产妇能获得哪些孕产期保健服务?
答:根据相关规范和方案,提供规范孕产期保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符合条件者纳入相应妊娠风险分级,实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孕期全程随访。
86.乙肝感染的女性怀孕前肝功异常能怀孕吗?
答:不建议立即妊娠。妊娠会加重肝脏负担,肝功恶化不利于母子安全,应先保肝或必要时抗病毒治疗,待稳定后再怀孕。
87.乙肝感染的女性,能生育健康宝宝吗?
答:孕期接受规范管理,符合条件者予以治疗,所生新生儿接受规范干预,乙肝母婴传播率不到1%,因此,乙肝病毒感染女性可生育健康宝宝。
88.乙肝感染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
答:有关省特殊要求:慢性HBV 感染且肝功能正常的,在评估为黄色的同时,加注紫色标识,以强化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服务。
89.乙肝孕前肝脏评估的检查有哪些?
答: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病毒载量、甲胎蛋白、肝纤维化指标等检测,以及肝脾B 超,必要时的肝脏弹性超声检查等。
90.乙肝感染孕产妇孕前服用抗病毒药物,怀孕后是否需要停药?
答:一般需继续抗病毒治疗,但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换药、调药。
91.对于乙肝感染孕产妇,“大三阳” 和 “小三阳” 哪个母婴传播风险更高?
答:一般“大三阳” 病毒载量更高,母婴传播几率更大,可根据病毒载量及肝功能情况确定治疗方案和治疗时机,以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92.乙肝病毒感染孕产妇孕期是否需要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答:不需要。孕期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不能降低孕妇体内HBV DNA 水平,无法预防母婴传播。
93.乙肝病毒感染者,孕早期病毒载量高,需要行剖宫产吗?
答:不需要。孕期规范实施预防措施,新生儿出生后及时接种疫苗和注射免疫球蛋白,可使母婴传播率降至1% 以下,无证据表明剖宫产能进一步减少传播风险。
94.乙肝感染母亲可以母乳喂养吗?
答: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后,可进行母乳喂养。
95.乙肝病毒感染者,母乳喂养时乳头有破口,会让孩子感染吗?
答:不会。乙肝病毒不能经消化道传播,孩子出生后注射疫苗和免疫球蛋白会产生保护性抗体,即使接触少量病毒也不会感染。
96.预防乙肝母婴传播,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分别起什么作用?
答:乙肝疫苗:有效成分是重组乙肝表面抗原,接种后刺激机体产生保护性抗体并形成免疫记忆,属于主动免疫,可提供长期保护。
乙肝免疫球蛋白:有效成分是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注射后迅速提供免疫力,持续时间较短(半衰期约25 天),属于被动免疫。两者相辅相成,不可相互替代,可填补疫苗产生抗体前的保护空档。
9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中扮演什么角色?
答: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检测、随访及转介;按职责开展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相关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冷藏存储及发放;会同妇幼保健机构广泛开展健康宣教,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和咨询。
98.对于乙肝暴露儿童随访管理,助产机构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为乙肝暴露儿童及时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首剂乙肝疫苗;按辖区管理要求及时转介至妇幼保健机构或基层卫生单位随访管理。
99.对于乙肝暴露儿童随访管理,妇幼保健机构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直接或督促基层卫生单位为乙肝暴露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等健康管理(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制定措施提高高母婴传播风险儿童的随访和检测依从性(高暴露风险儿童综合干预后血清学检测率≥90%);按要求将需治疗的乙肝感染儿童转介至治疗机构。
100.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个案资料包括哪些?
答:①个案登记卡、婴儿随访卡;②孕产妇治疗记录复印件(门诊病历、保健手册、处方、住院医嘱等);③孕产妇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乙肝五项、HBV DNA 定量、肝功能等);④婴儿联合免疫相关记录复印件(住院医嘱单,注射免疫球蛋白、首剂疫苗的时间以医嘱执行时间为准);⑤婴儿随访检测报告单复印件(计划免疫记录、乙肝病毒血清学标记物检测等,鼓励归档所有随访报告单);⑥转介卡及回执复印件。
101.乙肝妈妈分娩的早产儿,生后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与足月儿一样吗?
答: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无差异;乙肝疫苗接种不同:早产儿出生体重< 2000g 时,需多接种 1 剂次(共 4 剂),即出生后 12 小时内接种第 1 剂,再于 1 月、2 月和 7 月龄完成后续 3 剂。
102.乙肝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孩子出生后1 月需要打第二针免疫球蛋白吗?
答:不需要。儿童出生后12 小时内尽早注射免疫球蛋白并接种疫苗,1 个月后机体已产生抗体,无需再注射。
10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时检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孩子是已经感染乙肝病毒了吗?
答:不一定。需进一步做乙肝病毒定量检测及后续定期随访,待全程接种疫苗后1-2 个月检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依据结果明确或排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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