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
舒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纠纷
处理程序
一、接待投诉:与患者沟通达不成共识的,引导患者到院办室投诉。办公室应热情接待,签收并保存投诉材料,告知患者解决纠纷的途径,共同保管好病历、实物等证据。如患者死亡,及时向家属提出尸检建议。
二、内部调查:院分管领导组织调查、核实,进行科学、客观、认真的分析讨论,明确纠纷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班子成员会议讨论,提出结论性意见。院办室负责与患者联系并答复调查处理意见。
三、医疗损害鉴定:与患者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舒城县医调委组织医疗损害鉴定,或者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认为需要鉴定的,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四、司法诉讼:患者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的,我院也将积极配合。
法律规定的纠纷处理途径: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舒城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梅山南路步行街桥边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4-86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