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25-09-29 10:04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县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在县卫生委的领导下开展职能范围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上级卫健委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中心遵守预防为主的方针,应用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开展疾病控制、卫生检测、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是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是卫生质量法定检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微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测任务。

 (五)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估,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人员构成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88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3名(股级);内设机构股级职数10个。 本中心现有在职在编55人,其中高级职称卫技人员9人,中级职称卫技人员17人,初级卫技人员15人,其他人员14人。中高级职称占全中心47.2%;初级职称占全中心人员27.3%;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31人,专科学历13人,中专学历7人,中专以下学历3人,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94.5%。

 三、股室设置

(一)综合股。综合协调单位业务工作,负责业务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和管理。负责党务、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后勤等工作。负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稽查;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受理、交办、转办和反馈工作;承担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在急性(乙类)传染病流行期间,指导传防病治病监督执法及深入病区进行防病治病工作。

(二)急性传染病防制与卫生应急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分析辖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及监测资料,负责检查、指导辖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工作。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报告工作,建立应急处置队伍、专家库,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参与网络报告系统、预警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股。组织实施慢性病预防控制、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精神卫生、癫痫、慢阻肺早期筛查及综合干预、伤害等慢性病防治相关项目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和健康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及高危人群发现、管理、随访工作;组织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参与慢性病报告与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使用指导;负责检查、指导辖区网络直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精神卫生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四)免疫规划股(预防医学服务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使用和管理、冷链设备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维护,维持接种率、安全注射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置和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做好计免相关疾病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负责中心疫苗管理工作,做好疫苗进购、运输、贮存、分发。承担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开展抗体检测、重点疾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筛查等社会化服务工作;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人员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开展疫苗效果评价。

(五)性病艾滋病与结核病防制股。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开展性病、艾滋病防制工作。落实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监管场所艾滋病监测、安全套推广、健康教育及艾滋病感染者关怀与治疗等具体防制措施。做好辖区内艾滋病防制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分析工作。加强艾滋病防制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大众知晓率。组织实施麻风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指导辖区疑似麻风病患者发现、报告工作,收集报告信息,协助专业医疗机构定诊。负责辖区麻风病现症病人个案调查、免费药品供应和治疗管理工作,对麻风病伤残者随访关怀,对麻风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开展症状监测,适时根据疫情情况开展麻风病人症状检索;组织实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指导和协助辖区内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

  (六)地方病、寄生虫病及病媒生物防治股。组织实施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辖区内地方病、寄生虫病与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防制措施。组织检查、指导辖区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组织实施消毒与病媒生物监测评价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疫源地的消、杀、灭工作。负责群众性灭鼠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开展辖区消毒灭菌、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

(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股。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生活饮用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消毒质量、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指导疫源地、灾区的消毒处置。开展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负责组织职业病防治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组织开展高温中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监测与技术指导。

(八)检验股(质量管理股)。承担各相关股室提出的卫生检测任务。参与重大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突发疫情、疫点的采样检测。负责标本保存与转运取样、检测,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负责检测过程的生物安全与感染控制工作。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标准菌株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提出检定、维修、更新、报废意见。负责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实施中心质量管理与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代表单位对外承接样品,承担检验样品的接收、流转、留样保存,负责检验记录的收集、归档和样品保管工作,负责质量检测报告的编制、发放、存档工作。

九)健康教育股。组织实施疾病防制健康教育工作,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在农村、社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其他股室开展宣传活动。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十)医疗机构监督股。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参与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组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执法;负责消毒产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股。负责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负责医疗机构和非医放射工作单位危害严重强致癌性工作场所监督执法;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监督执法;开展全县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十二)中医服务监督股。负责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负责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行为、中医医疗技术、中药药事管理等监督执法。

(十三)公共卫生监督股。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执法;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等工作。开展母婴保健机构监督执法;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十四)学校卫生监督股。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学环境及生活环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执法;开展托育机构监督执法;负责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         

   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与古楼北街交叉口  

   编:231300        

   话:0564-867657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