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制度与服务流程及联系方式
与舒城县医共体总院县人民医院和辖区内各村卫生室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和村卫生室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体系。
卫生院职责:
1、负责本乡村卫生室、本院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承担村卫生室顾问。
2、负责接诊医共体内下转及村卫生室上转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村卫生室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各村卫生室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双向转诊工作。
6、对我院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在我院无法实施治疗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师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科室或专家。
2、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上级医院转回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病人,并及时与科室负责人及同事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1、上转标准:
⑴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⑵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⑶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⑷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⑸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⑹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⑴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⑵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⑶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⑷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⑸老年护理病例。
⑹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四、双向转诊程序
1、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村卫生室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4、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则选择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待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回我院指证时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六、轮诊流程
转入流程:接上级医院电话——安排医生接诊——及时了解病情——做好转诊登记——安排转诊患者住院治疗
转出流程:患者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征求科主任及患者意见——登记并填写转院单——联系上级医院——确保患者安全到达上级医院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上级单位舒城县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64-8688313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联系电话:0564-862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