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河棚镇中心卫生院住院规章制度
作息制度:
1、采集标本时间:早晨8:00-8:30是护士采集标本检验时间,请勿外出,以免影响您的检验。
2、治疗时间: 8:30-11:30 是医生查房和护士集中治疗时间,请勿外出及避免探视。
3、探视时间:下午3:00-晚上9:00,为保证您家人及朋友的健康安全,请尽量减少人员探视,做好防护,如戴口罩,不可坐卧病房床位,离开病室要洗手等。
4、晚休时间:晚上10:00以后,请按时休息并保持病室安静。
便民服务:
1、呼叫器: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
2、就餐:门诊楼后面为医院食堂,提供按时送餐服务,食堂开饭时间:中餐11点半-12点半;晚餐17点-16点。开饭时间随季节作息时间调整。
3、开水供应:本院提供免费开水服务。
温馨提示:
1、本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请保持病区安静。
2、注意防火,用电安全。请勿自行携带电器、炉具、燃料等在病房使用,严禁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院区、严禁将未完全熄灭的烟蒂等火苗扔到可燃物上。
3、请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熄,开空调时关闭门窗,请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请照价赔偿。
4、请保持病区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
5、为防止发生意外,严禁从高空向外投、扔任何物品(固体物、脏水等),否则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后果自负。
6、病区禁止存放车辆,请按规定停放车辆。
7、住院期间不能私自离开医院,如遇特殊情况外出,须经主管医生批准,并书写请假条后方可离院。若私自外出,我们将按自动出院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8、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所有物品,不要将自认为贵重的物品带入医院,以防遗失,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9、防止跌倒、坠床提醒:请高龄人员和婴幼儿,加强看护,防止意外发生。
10、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可与医院协商解决,请勿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