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
行风建设制度
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举止和提升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其目的是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提高医院的整体形象和声誉,从而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行风建设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服装要求:规定医务人员的着装标准,要求整洁、端庄,统一佩戴工作证。医务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白大褂或工作服,严禁穿着暴露、花哨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服装。
2. 沟通与礼貌:规定医务人员在与患者、家属和同事交流时,要尊重对方,保持礼貌和谦逊。禁止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和姿态,提倡友善、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
3. 服务标准:规定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时应当主动提供帮助,向患者详细解释医疗方案,解答疑问,并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关心。要求医务人员主动寻找患者需求,积极与患者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
4. 文明用语:规定医务人员在医院内禁止使用敏感词语、粗言秽语以及不当表达方式,文明用语,确保医务人员间的和谐及患者的尊严。
5. 值班纪律:规定医务人员的值班制度和纪律,包括准时、按时上班,保证疾病患者的急需救助。
6. 医德医风:强调医务人员应当抱着医者仁心的精神,关爱患者的健康,运用科学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诚实守信,严守医德底线。
通过行风建设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服务质量,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心,改善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