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柏林乡卫生院便民服务--复印病历
一、复印病历流程、收费
1、 复印患者出院病案,请于出院14天后,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病案室办理:
复印者是患者本人的,请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保卡)以及出院结算单据。注: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一 律使用原件。
代办复印者,请出示患者以及代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保卡)。注: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一律使用原件,委托书上的签字必须与病历里面的签字相符。
2、 复印病历免费,无需缴费。
二、复印病历注意事项
携带身份证到卫生院行政楼二楼
窗口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4-89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