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教学及体育活动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发布时间:2025-01-03 18:51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关幼儿园 我要纠错 【字体:  

城关幼儿园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班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多功能厅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二、体育器械、设备必须牢固安全。各类器材在使用前,需先进行安全检查,方可使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幼儿户外活动时需要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户外活动开始和结束时都必须清点人数,课后要进行登记。活动时,教师要对学生讲清基本动作要领,做好全面的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伤害。幼儿不乱跑,不得擅自进行其他的活动项目,活动时需要提醒幼儿不携带尖锐器具,防止事故发生。

四、幼儿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幼儿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幼儿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活动。严禁幼儿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五、出现场地或器材隐患,要及时报告幼儿园总务后勤分管领导,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活动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故,教师要及时规范处置,并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七、幼儿园组织召开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必须提前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方案、安全工作预案等向幼儿园报告,并经过园长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城关幼儿园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前教育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防诈骗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三、在课堂教学中,实行主班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强调课堂点名制度,对缺勤幼儿及时联系家长了解情况。

四、利用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幼儿的心理特点,帮助幼儿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五、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六、实验教学中要规范操作,要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蚀。

七、实践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八、课前检查教学用的器材、场所,安全保证。

城关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

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

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

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

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七)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

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

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九)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十)食堂伙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

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

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八、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不得混放。

城关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校舍、设备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标准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备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备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详细负责对园舍设备安全检查的详细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标准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班级组负责人员主动协作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亲密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按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检查工程: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备。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样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备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装备、设备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装备、设备、供水装备、设备,采暖装备、设备要安全牢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备要安全牢靠。

8.要留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五、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常常性的'修理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运用,除特别安全隐患应按时实行措施排解外,一般的园舍修理应布置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按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按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按时上报中心校。

城关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有宣传教育。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和消防栓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1.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2.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3.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4.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5.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4.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 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2.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0M。

舒城县城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