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条件(程序、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03 15:26 信息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临时用户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及争议解决办法

【职称评聘条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中规定的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中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

【职称评聘程序】

    第一步,制定职称评审推荐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推荐方案,公布高级、一级指标数(高级多少个,中级多少个)和评选步骤等。
    第三步,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上交相关积分材料。
    第四步,组织考评小组(推荐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积分。
    第五步,公布积分结果并进行公示。
    第六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出推荐人选。
    第七步,组织推荐人选准备职称评审的相关材料。

    第八步,将职称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到教育局。

【竞聘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园教师职称评聘竞聘制度,使教师的职称评聘考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的管理轨道,体现客观、公正、公平的精神,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幼儿园设立职称评聘评审小组

园长为组长,领导组、教师代表为组员。由评审小组组织职称评聘工作,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初级职称

凡符合评聘条件的,均可正常评聘。但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聘资格。

1)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2)工作上严重违纪,造成学校重大损失,影响极坏的。

三、中、高级职称

由于中、高级职称受名额限制,故采用评分办法,按分数高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晋升人选。具体办法如下:

1.凡符合条件(按政策文件规定)的教师,须由本人向审评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不申请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评审小组收到书面申请后,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考核评分,并向公众公布结果。

2.评分办法,按下列项目、内容计分,累计总分。

1)近一年中两学期均满勤的加5分(每学期迟到1次算满勤)。近一年无安全事故加5分。

2)科研:近五年中承担课题的主研人员加3分,参研人员加1分。

3)学历合格:专科加1分,本科加2分,研究生加3分。

4)近五年中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

5)近五年以来在教育教学、文体活动、论文撰写等方面获得成绩的,按园、县、市、省、国的级别分别以357911进行加分,每一级别按一、二、三等奖依次递减1分进行加分,但同一活动以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辅导幼儿获奖加分同上。

6)发表文章:在正规教育教学刊物所刊登的本专业文章每篇1分;在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中撰写的文章结集出版的,省级出集2分,市级出集1分。

7)职务:以当年职务为计算,教务、总务各2分,教研组长2分,不重复计分。

3.下列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担任幼儿园部门工作的。

2)担任班主任工作的。

4.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聘资格。

1)年度考核,近五年有一年考核不称职的。

2)工作上严重违纪、失职,造成幼儿园重大损失,影响极坏的。

3)体罚、变相体罚幼儿,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

4)近一年中事假、病假累计达3个月的。

四、附则:

1.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的时间、评审程序及其他要求等,按上级要求及文件规定执行。

2.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绩效,教育教学能力等均在年度考评及评议中体现。

3.本细则解释权为职称评定领导小组。

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职称评聘争议解决】

 1.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564—8621209(舒城县教育局转)

  2.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5648622383866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