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第二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
1.提前告知:(1)幼儿园统一印发给每位家长《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幼儿园公众号和宣传栏宣传;(3)各班级微信群宣传;(4)发放《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2.家长申请: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交《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提交低保、残疾、孤儿、突发困难原因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通过“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查询”比对人口数据信息,不需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3.幼儿园评审:幼儿园资助工作评审组对资助对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实际困难情况审核认定资助对象;
4.公示上报:受助名单认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园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填写《舒城县2023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5.打卡发放:国家资助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园内资助由幼儿园总务部门打入幼儿监护人提供的卡上。
6.建档备案:国家资助及园内资助打卡发放完成后,幼儿园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连同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