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发布时间:2025-01-02 16:38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绩效工资与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幼儿园健全内部考核结合起来,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机制紧密联系,建立充满活力与生机的用人制度,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根据舒教人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坚持不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

3. 可操作性原则。

三、实施对象及时间

县直机关幼儿园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时间为2023年7日至2023年12月,实施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工资,按6个月计算,幼儿园参与绩效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为11人,标准待定。

四、具体考核实施方案

1. 考勤考核细则:

(1)按全园参与考核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20%作为考勤奖基金,每月按22天计算。(95%以上算满勤)

(2)请假按每天(主班40元、副班20元)扣除(除公假外),带班按每天(主班40元、副班20元)计算。因无故旷工空堂每天扣200元,以值周记录为准。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需出具医院证明)缺课每天折半计算。(因公受伤按公假计算)

(3)考勤采取电子考勤方式;迟到、早退按10元发放考勤奖(今后按上级文件精神另行制定规则)。

2、工作量考核细则:

(1)按全校参与考核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55%作为工作量分配基金。会议每签到一次按30元发放考勤奖

(2)标准课时:按每天30元计算。

3、教学成果考核细则

(1)按全校参与考核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15%作为教学成果奖励基金。

(2)各级各类表彰: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市级150元;县级100元;镇级50元。(以秋学期统计全年)

(3)优质课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为600、500、400;省级依次为400、300、200;市级依次为200、100、80;县级依次为80、60、50。(按秋学期统计)

(4)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基本功大赛、自制教具活动中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为800、600、400;省级为:400、300、200;市级依次为200、100、80;县级依次为:80、60、50;园级:30、20、10。

(5)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在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为200、150、100;省级依次为100、80、70;市级依次为70、60、50;县级依次为50、30、20。(当年以一次最高奖项为准)教师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每年只计算一篇)奖励100元。

(6)每学期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按实际累计得分,总计:450元。

(7)“游戏活动”获奖:国家、省、市级分别为200、150、1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80、50元。

(8)培训、网络研修等活动中获得“优秀学员”称号:国家、省、市、县级依次为80、60、50、30元。

4、安全考核细则:

主班老师在当班时若发生安全事故(达到缝合)一次扣除200元,配班老师100元,保育老师200元,当日值班领导扣100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病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者;

(2)脱产进修的;

(3)造成幼儿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备注:下一年度具体细则以上级文件为依据,并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