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
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制度
教学科研工作是推动教育深化改革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支撑,根据上级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经幼儿园园务会议研究,现制定《县直机关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制度》如下。
1.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教研领导小组,每周一召开例会,安排幼儿园本周事项,做到统一认识,明确任务。
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成立不同组别的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根据教师研究和实施教材的需要,成立小、中、大班备课组,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各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3.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每周一次教研活动,每月一次师德师风培训工作。教研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持人,有活动记录,教研形式力求多样,富有实效,促进教师积极主动的参加活动。
4. 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微课、优质课、玩教具、教学信息化应用比赛等活动。如果没有教师主动报名参加的,由教研组安排专人参加。
5.全园教师每学期一次园内公开课观摩活动,要求公开观摩活动要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及幼儿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做好听课、评课及研讨工作。及时作好活动总结,力求取得成果。除此之外教研组还定期举行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户外游戏交流等活动,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反思提高。
6.鼓励教师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辅导幼儿竞赛获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大赛获奖及幼儿园组织的其它教研活动,各类奖惩措施按幼儿园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职称评聘方案的规定执行。
7.已经报名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活动的教师,如果无故缺席,影响幼儿园声誉的,幼儿园将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进资格。
8. 教师要准时、认真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 必须向园长或直接负责人请假。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做好笔记,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