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学籍管理规定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保教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幼儿学籍管理要求,结合幼儿园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我园特制定了《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学籍管理由业务园长主管,幼儿园资助经办人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籍管理的具体工作。
2.每学期各班教师负责本班幼儿所需学籍基本信息的登记,每学期记入幼儿花名册。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各班幼儿学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按照规定报送幼儿园学籍系统的相关信息,有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按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信息。
4.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做好学籍资料归档工作,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报名工作
1.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幼儿园负责公布招生计划。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并严格控制班额数。
三、做好毕业幼儿的统计工作
1.做好大班幼儿毕业人数的统计。
2.做好大班需办理毕业回退的幼儿登记工作。
四、落实学籍变动管理
(一)关于幼儿转学
1.幼儿转入流程
家长事先与幼儿园联系,确定所需转入的年龄班中是否有空的名额,经园方确定同意后再完成各项入园手续。
2.幼儿转出流程
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园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方可办理转园手续。
(二)关于幼儿休学
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三)关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幼儿
学籍管理员做好原建档立卡幼儿信息的收集与登记,并且做好后期的幼儿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