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
一、实施政策:我园严格按照《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舒城县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中内容要求,执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受助幼儿为在我园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我园特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评审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
二、申请条件(资助对象): 1.脱贫家庭幼儿、2.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3.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5.城乡低保幼儿、6.低保边缘人口、7.特困救助幼儿、8.支出型困难家庭幼儿、9.其他低收入家庭幼儿、10.孤儿学生、11.事实无人抚养幼儿、12.残疾幼儿、13.残疾人子女幼儿,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且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和资助项目:
1.国家资助:每生每学年800元。
2.园内资助:幼儿园按事业收入不小于3%的比例提取资助金,园资助工作评审组根据幼儿不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金额助学补助。
四、操作流程:
1.提前告知:(1)幼儿园统一印发给每位家长《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舒城县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2)幼儿园公众号和宣传栏宣传;(3)各班级微信群宣传;(4)发放给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幼儿监护人《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2.家长申请: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幼儿监护人自愿向幼儿园提交《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提交低保、残疾、孤儿、突发困难原因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通过“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查询”比对人口数据信息,不需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申请表》);
3.班级评议:各班级对所在班级困难幼儿情况进行评议、公示。
4.幼儿园评审:资助经办人汇总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召开会议对困难家庭幼儿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实际困难情况审核认定资助对象;
5.公示上报:受助名单认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园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填写《舒城县2024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6.打卡发放:国家资助分学期由县教育局通过惠民直达系统统一打卡发放到涉农卡上;园内资助由幼儿园总务部门打入幼儿监护人提供的卡上。
7.建档备案:国家资助及园内资助打卡发放完成后,幼儿园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连同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省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舒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2025.3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