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二中学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10 14:50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学籍管理】

舒城第二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学籍核办制度。 

1、新生入学前,学校按规定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并在校园公告栏张贴录取信息和报到流程,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等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要填写好新生信息采集表和本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导处。

3、学生的学籍信息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采集,在9月20日之前如实录入到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并将纸质材料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4、学生有休、复、转等学籍变动情况,需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和年级部长核实签字,教导处审查材料后送交校长室审批,再由学籍管理员在网上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得故意设置障碍,更不能弄虚作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办理留级。

    二、学籍管理公示制度。建立学籍常规数据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初,在籍学生名单将分班级予以公示。

三、学籍核查月报制度。每学期开学要对本校所有学生学籍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学籍管理员每月按时上报学生信息变动情况,确保学生人籍一致。

四、学籍管理安全制度。学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学籍管理员掌管,定期修改密码,确保安全;不得随意修改学生信息,若修改学生关键信息须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在应用数据时要严格执行保密有关规定,确保基本信息不外漏、不被非法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