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二中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学生评优奖励】
舒城第二中学“学生评优”方案
1.“优秀学生干部”由全班同学投票产生。
2.“三好学生”标准: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德:个人在学校量化管理考评中无任何扣分记录。品行端正,积极协助班主任、授课老师做好班级分配的工作;智:本学期质量检测中多次(≥2)获得年级“优胜奖”;体:对照中考体育标准,单项达标或综合达到及格分以上(特殊体质除外)。
在本年度中,发挥个人特长在省市县各级比赛中获奖(≥县级一等奖),为校争光,并且符合量化考评加分政策(经典诵读、演讲;田径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比赛;省运会、市运会;足球比赛;写字比赛;文艺比赛;信息技术比赛)的同学可以破格评为“三好学生”。
3.“文明学生”标准: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二
(1)本学期质量检测中曾获得“优胜奖”或“进步奖”;
(2)发挥个人特长在各级比赛中(如征文比赛等),为班级争光(≥县级三等奖);
(3)学校量化管理考评中无扣分记录且能积极完成班主任、授课老师布置的工作。
4.请各班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评选、领取奖状。“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公示。
5.本表在学期结束会前上交政教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