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实验小学评优奖励
[ 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劳动之星评选方案]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提高学生的现代文明素质,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实践能力,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在全校形成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班风和校风。经研究,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校园劳动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劳动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孔令仓
副组长:刘强 汤晓 束学斌 伍章军 许娟 陈勇 潘忠贞
组 员:罗彬 赵贤松 李萍萍 王世权 王祥林 郝诗妹 方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苏明珠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办法:
逐层推荐,公开评选
三、评选名额:校级50名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得校级“校园劳动之星”荣誉称号的15名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品,班级“劳动之星”由所在班级进行颁发证书和奖品。学校将校级“校园劳动之星” 获奖者照片及先进事迹通过橱窗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
五、评选条件:
1、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乐于助人,团结同学,不说粗话、脏话,不打架。
3、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桌肚、书包无纸屑等垃圾,看到纸屑主动捡拾。
4、积极参加班级卫生责任区清理和班级劳动实践基地的维护、管理。
5、参加过校园小卫士或校园环保志愿者等行动。
6、担任过班级劳动委员,热爱家务劳动,有经常性为长辈洗脚捶背等尊老行为。
7、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等好习惯。
六、评选办法:
⒈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10月9日):
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橱窗等方式广泛宣传“校园劳动之星”评选活动;各班召开题为“寻找身边的榜样,争做校园劳动之星”的主题班队会,宣传评选方案,让学生人人知晓,并积极投入到争当“校园劳动之星”,督促自我养成热爱劳动习惯。
⒉“班级之星”评选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
各班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师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不超过班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班级劳动之星”;然后在班队会上,“班级劳动之星”登台演讲,学生投票,公正、公平评选出“校园劳动之星”候选人上报学校。未评上为校级“校园劳动之星”候选人作为班级“劳动之星”进行表彰。
⒊“校园之星”候选人公示及宣传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公示候选人照片及事迹材料,候选人通过自我介绍,让全校师生全面了解候选人先进事迹,同时,候选人每天在校内佩戴袖章,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⒋“校园之星”评选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参加过校园小卫士、校园环保志愿者、劳动实践基地等劳动照片一张。
②家务劳动或为长辈洗脚捶背等照片一张。
③担任过班级劳动委员或桌肚、书包无纸屑等班主任证明。
④200字的劳动实践事迹材料。
学校“校园劳动之星“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对候选人提供材料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方式取前15名作为校级劳动之星人选。
校级“校园劳动之星”候选人推荐纸质材料交至“校园之星”活动评选办公室苏明珠主任处。材料截止时间:11月24日下午。逾期视为放弃。
⒌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学校橱窗张贴每位校级“校园劳动之星”的照片及优秀事迹,并在全校升旗仪式上为校级“校园劳动之星”颁发证书和奖品。
七、有关要求。
⒈各班要认真选拔,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评选活动不搞形式,走过场。
⒉大造声势,形成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评选活动推动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勤动手、爱劳动的好习惯,在学生中营造人人争当“校园劳动之星”的良好氛围。
⒊纪律要求: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
⒋注重实效。各班要结合评选活动,促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行为习惯,形成人人争当“校园劳动之星”、人人为创建和谐文明干净卫生的校园争作贡献的氛围,力争使此次活动起到最佳效果。
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