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年度考核细则(2023年度)
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年度考核细则(2023年度)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领导小组:由孔令仓担任组长,成员由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原则:坚持注重师德、注重教学实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人员:学校在编在岗(含顶岗)教师。
四、考评办法:量化积分
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来进行积分。硬件包括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成果;软件是从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及责任心等方面综合评价。
(一)工作量、出勤、资历等
1.出勤:满勤20分,迟到1次减1分、旷课1次减2分、事假每满3天减1分、病假1-3天不减分、超过3天每满3天减0.5分。此项减完为止。
2.工作量:
(1)达基本课时15节加15分,按周课时多1节加1分、少1节减1分。
(2)班级教育小组组长3分,教育小组成员1.5分,2个班教育组长另加1分。
(3)职务加分:副书记、副校长10分;中层正职加5分;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加3分,职务加分按最高职务分计算,不累加。
3.资历:教龄每年加0.3分。
(二)教育教学成果:表彰与奖励(证书有效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社会团体及机构证书不算)
教师个人在教育主管部门所获表彰与奖项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论文、优质课(县内统一抽测积分与优质课同等)等,按以下标准积分(以文件或证书为准计分、以下4-8项每年各取一项最高奖项计分):
1.表 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党委政府 5.5 4.5 3.5 2.5
教育部门(含关工委、少先队) 5 4 3 2
2.活动:在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学习中,被评为“优秀学员”“优秀裁判员”“优秀辅导教师”等荣誉,省级以上(含省级)积2分,省级以下积1分。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活动中担任评委、主讲或授课教师,每次活动积1分。
3.论 文: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5 5 4.5
省 级 4.5 4 3.5
市 级 3.5 3 2.5
县 级 2.5 2 1.5
4.优质课: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 9 8
省 级 8 7 6
市 级 6 5 4
县 级 4 3 2
校 内 2 1.5 0.5
5.各类电教活动奖:一等奖 二等奖(含优) 三等奖
国家级 8 7 6
省 级 6 5 4
市 级 4 3 2
县 级 2 1.5 1
注:此项含晒课、微课、课件制作、课例、多媒体大赛等。
6.指导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 2 .7 2.5
省 级 2.5 2.2 2
市 级 2 1.5 1.5
县 级 1.5 1.2 0.8
校 级 1 0.8 0.3
注:指导奖以教师获奖证书为准,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同期同类活动以最高一项进行计分,不以参加学生人数多少累计,非逐级上报的降一级别,非选拔上报的活动校内指导奖等同县级奖。
7.主持或参与课题:(当年结题按下面分值计算)
主持课题: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5 4 3
参与课题: 2.5 2 1.5
8.发表文章:在正规教育教学刊物所刊登的文章,省级以上(含省级)每篇2.5分,省级以下每篇1.5分。在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中撰写的文章结集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出集2分,市级出集1分。如该文章系两人共同撰写则按所得分值一半计分。
9.校内评比:
(1)质量检测(含校内非优质课、非选拔上报类比赛、学校大型活动): 一等奖 1.5分 二等奖 1分 三等奖 0.3分
(没组织质检的年级按每次0.65分计算)
(2)先进班级;每次0.6分
注:在年级组获奖以学校颁发的证书或原始成绩统计表为准。
(三)综合评价
1.竞聘领导组成员根据教师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团结同志、出勤情况等对参加竞聘教师进行打分取平均分(总分10分)。
2.主动承担、支持学校各项活动酌情加分;没按时完成学校布置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以各部门检查记录为准)的每次减2分。
五、一票否决:
1.教师提供的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优秀资格。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背规范办学行为受到上级处理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个人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年度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舒城县实验小学年度考核领导组
2023年12月1日修订
【考核评优程序】
1、个人自评、申报 。
2、行政测评(或教师测评) 。
3、评审小组综合评分。
4、通报。
【考核评优结果】
优秀65人,合格205人。
【考核评优争议解决】
无争议。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