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行政小组长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4、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5、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6、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严重的由保卫科查处。
7、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
8、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建立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中心要经常排查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定期上报工作。如出现突发性事故,值班人员或主管部门在能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如不能处理,在控制事态发展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妥善处理,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9、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10、安全中心要经常进行全校范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学校备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维修、拆除、整改,确保师生的工作、学习环境安全。
11、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得到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