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实验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嘉奖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学校参照《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好学生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能分享与合作。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语言文明,保护环境,明辨是非,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勤俭节约。
(4)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中,操行评定为“优”。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良。
(2)兴趣广泛,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认真上好体育课,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于参加体育课的学生(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按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二)其它条件
1.语文、数学两科学期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他学科学年综合成绩为优良。
2.学校体育素质测试能达到良好级以上,有两项以上的体育特长。
3.音乐、美术期末综合素质测试良好以上,能熟练掌握一项器乐,有两项以上的艺术(音乐、美术)特长。
(三)评选办法
1.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确定三好生候选名单,候选名额为在班级人数10%(四舍五入)的基础上増加2人,组织全班学生讲行民主评议(采用记名投票、当场唱票方式),民主评议得票率不足二分之一者不能参评。
2.任课教师联评,确定班级三好学生名单,任课教师不同意人数超过2人者不能参评。
3.三好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导处,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教导处进行校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者期末进行表彰奖励。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达到“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2.本学年担任过班队干部,积极做好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心强,任任怨,工作成绩突出并为同学公认。候选名额为在班级人数10%(四舍五入)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4.热心校内外其它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各类积极分子
1.积极分子类别:学习积极分子、文体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读书积极分子、文明学生、进步学生。候选名额为在班级人数5%(四舍五入)的基础上增加2人。
2.本学年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在学习、文体、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并被老师、同学认可。
3.各门学科学年综合成绩为良好以上。(体育成绩除外)
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价类别
优秀少先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标兵。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干部
(1)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
(2)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大的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2、三好学生:
(1)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
(2)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
(3)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
(4)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体育成绩达标。
3、优秀班干部:
(1)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带领班级实施班级自动化管理突出。
(3)作风好,能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同学,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4、学习标兵
(1)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无迟到、旷课、抄袭作业等现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应有很高的公信度,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
四、名额分配
1、优秀少先队干部8人/班;
2、三好学生:5人/班;
3、优秀班干部:2人/班;
4、学习标兵:2人/班。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