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评分细则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18 14:50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评分细则

及争议解决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高级教师岗位评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考核方案及细则:

考评内容分为六个方面:政治思想、业务基础、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廉政自律。

一、政治思想方面:

1、表彰: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的:

①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分别加5分、4 分;②市级:政府、部门表彰分别加4分、3 分;

③县级:政府、部门表彰分别加3分、2 分;

④各级政府、部门单项表彰按上述得分降低一个等次计分。

以上-④项最多累计2次计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算。

2、年度考核:任一级教师期间获“优秀”等次者,加1.5分,最多累计3次计算。

二、任职基本条件:

1、学历:取得专科、本科(双专科)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分别加1.5分、2 分(以最高学历为准,不重复计算)。

2、资历:聘任一级教师达到基本任职年限规定(5年)得5分,每增加一年加 0.5 分。

3、教龄:每年加1分(脱产进修期间不计)。

4、校龄:每满5年计1分,10年计2分,以此类推。

5.在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或曾有乡村学校工作6年以上经历加2分。(两项不累计计算)

6.教龄满三十年(含三十年)加3分,三十年后,每满5年加1分。7.对于即将于次年退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优先考虑,如有多

人同年退休以打分排名先后上报参评。

三、出勤情况方面:

1、上年度出满勤者加3分。

2、上年度病事假年累计超过 10 天者,每加1天扣 0.5 分,最多扣3分。

3、不请假擅自离岗者视作旷课,每天扣1分。

四、教育教学方面:

1、聘任一级教师以来,担任大队辅导员期间,该大队获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先进集体的,分别加3分、2 分、1 分。担任班主任期间,该班级获市级、县级、校级先进集体的,分别加2分、1 分、0.5 分。

2、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聘任一级教师以来,本

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的,累计不超过2次,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算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5 分、4 分、3 分;

②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分、3 分、2 分;

③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

④县级一等奖1分。

3、聘任一级教师以来,本人辅导学生在政府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教育主管部门(不含杂志社、活动组委会)举办的征文比赛、书画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活动中,获得奖项的,累计不超过5分。

(以下加分同一项目评比的只算一次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 分、2 分;

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 分、1 分;

③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 分、0.5 分;

④县级一等奖0.5分。

4、聘任一级教师以来,本人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优秀辅导教师奖的,且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不含杂志社、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以上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5、本人辅导学生作品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且有辅导教师姓名的分别加3分、2 分、1 分累计不超过6分。

(注:3、4、5条中同一项目同一作品评比获奖发表的只算一次最高奖项;辅导教师奖与学生获奖若是同一项目或同一作品,不累计。)

五、教育科研方面:

1、任职以来,获省级、市级“教坛新星”称号,分别加4分、3 分;获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分别加3分、2.5分:获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分别加 2分、1.5 分、1 分。

2、聘任一级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优质课大赛或基本功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县级一等奖0.5分。

网上“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晒课作品视作下一等级的三等奖记分。“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1.5分、1分、0.5分“德育精品课”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县级一等奖0.5分。

此项只取2项累计计分(同项不重复计算,只取高级计分,累计不超过10)。

3.聘任一级以来,本人撰写(或第一作者)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 分、2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 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县级一等奖,加0.5分。(论文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的,家教论文课件制作、微课作品、教学设计等减半计分,以上奖项同一作品以最高奖项计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4、论文发表

聘任一级以来,论文发表内容(1500字以上)必须为教育教学方面的且为第一作者,国家CN级期刊、省级期刊(不含增刊、论文汇编集分别加3分、2分;报纸类降一等次计(同篇论文以最高等级计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5、课题研究

主持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计5分,子课题组长计3分,参与研究计 1 分。(未结题的不算分)

六、廉洁自律: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

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有偿家教的不得申报。

4、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对学校分配的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申报。

以上六大项成绩累计后,按上级给定岗位指标数择优上报参评。

七、考核要求:

1、所提供考核材料须是参评者本人真实材料,弄虚作假一票否决。提供的材料、证书均需原件

2、考核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不得后补。

3、在考核中无理取闹,造成一定影响的下一年度竞聘中减5-10分,直至取消竞聘资格。

|、争议解决办法

此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附小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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