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教师职称评聘细则暨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24 22:36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城关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教师职务晋升评优条件、程序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晋升评优基本条件

1. 师德师风为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践行师德规范,无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 资历与履职:具备对应学段教师资格,任现职满规定年限,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 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或在教研、班级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各级荣誉、发表教研成果者优先。

4. 能力达标:具备扎实专业素养,积极参与培训研修,熟练掌握教学技能,能适应教育教学改革需求。

二、晋升评优程序

1. 个人申报: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提交学历、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2. 资格审核:学校评审小组核查申报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3. 量化考评:按教龄、工作量、荣誉成果、教学实绩等指标量化打分,结合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匿名评价综合评分。

4. 评审表决:评审小组集体评议,无记名投票,同意票达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

5. 结果公示:公示拟晋升评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监督。

6. 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三、争议解决办法

1. 申请复核: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及证据,向学校评审小组申请复核。

2. 校内调解:评审小组3个工作日内核查,形成复核意见并反馈当事人;若有争议,由学校党总支组织调解。

3. 行政申诉:对校内处理结果不服,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走官方申诉渠道。

4. 终极处置:申诉结果为最终处理意见,学校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确保全程规范透明。

城关二小教育集团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现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审办法。

一、量化评审原则

1.注重教学业绩;

2.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3.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二、量化要素及分值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分值15分;

(二)教育工作,分值20分; .

(三)教学工作,分值35分;

(四)教科研工作,分值20分;

(五)其它工作,分值10分。

三、量化评审细则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15分)

1.年度考核(10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2分。

2.综合表彰(5分)。

1任现职以来,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嘉奖、记功。镇校级每次1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4分,省级及以上每次5分。中,镇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县级每次1分 ,市级每次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二)教育工作(20分)

1.教育管理(8分)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小学少先队辅导员)、 少先大队辅导员三年以上等教育管理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两年)或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四年以上5分。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工作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2.教育实绩(8分)

1所带班级或活动小组成绩显著,获镇校级表彰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 ,市(区)级每次2分,市级每次3分,省级每次4分,国家级每次5分。其中同年度集体和个人表彰按得分高的算一次 ,不重复计分。

2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市(区)级每人次0.5分,市级每人次1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 -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教学工作(35分)

1.循环教学(8分)

胜任本学科教学,已从事申报学科本学段各年级的教学工作5分。

2.工作量(8分)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时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必须有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8分。

3.学生满意度(5分)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均为80%以上3分;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90%以上每次加0.5分。

4.公开课(6分)

任现职以来,开设公开课、示范观摩课。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3分) ,市(区)级每次2分,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5.基本功比赛(8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和各类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课堂教学竞赛市(区)级每次3分,市级每次5分,省级及以上每次6分。基本功竞赛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 ,市(区)级每次2分,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20分)

1.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参(10分)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论文(申报学科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获奖。公开发表市(区)级每篇1分,市级每篇3分,省级每篇5分,核心刊物每篇8分;获奖或专题研讨会交流,市(区)级每篇1分,市级每篇2分,省级每篇3分(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

托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分

2.课题研究及教改实验工作(10分)

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6分。仅参与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

项课题研究工作的3分;参加教改实验取得一定效果 ,教育教学经验在市(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的5分。

(五)其它(10分)

1.教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每年0.5分。

2.进档。任现职至今,进档职龄每年0.5分。作为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另加1分。

3.学历。小学教师本科毕业加1分,中、小学教师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分。

4.农村任教。从教以来在农村任教满3年的1分、满5年的2分、满8年的3分;市(区)内支教1年1分 ,跨市

(区)支教1年2分,跨省支教1年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