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第二小学教育集团绩效考核细则暨分配方案
城关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打破平均主义,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构建竞优争先的育人氛围,全面提升集团教育教学质量,结合集团办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 师德为先原则:将师德师风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实行违规“一票否决”;
2. 倾斜一线原则:重点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及承担繁重任务的教职工倾斜;
3. 实绩导向原则:以工作量、工作质效为核心考核依据,区分干好干坏;
4.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5. 统筹兼顾原则:涵盖德、勤、能、绩多维度,兼顾不同岗位差异。
(三)实施范围
集团内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绩效工资构成与核定
(一)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人事、财政部门根据教职工基本工资额度及区域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核定,随相关标准调整同步变动。
(二)构成比例
1.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70%,体现岗位职责与区域发展水平,按月足额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量30%,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按学期考核后发放。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包含基础津贴,按教职工岗位(职务)等级确定标准,岗位变动时从下月起执行对应标准,由集团按月统一发放;考核不合格者,按上级规定核减发放额度。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分配项目及占比
1. 工作量津贴(35%):按实际承担的教学课时、管理服务等工作量核算,超课时部分单独计发超课时津贴;
2. 班主任津贴(20%):按班额大小、班级管理成效分等次发放,体现班主任岗位特殊性与责任性;
3. 教育教学实绩奖(30%):依据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学生培养等实绩核算,获奖成果、发表论文可额外加分;
4. 综合表现津贴(15%):涵盖师德师风、出勤纪律、值日护导、安全履职等方面表现。
(二)考核标准
1. 师德师风:无体罚学生、有偿补课、乱订教辅等违规行为,有优良师德表现者加分;
2. 工作量:以集团课程计划、岗位说明书为依据,核算课时量及管理服务工作量;
3. 教学实绩:结合学生学业提升、课堂教学评价、教研活动参与等情况量化评分;
4. 综合表现:全勤者全额享受出勤津贴,旷工、超期请假按规定核减,安全履职无事故者享受安全津贴。
(三)“一票否决”情形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资格:
1. 师德师风违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 旷工或病事假累计超国家规定天数的;
3. 因失职渎职引发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
4.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教育教学秩序的。
五、考核与发放流程
1. 成立考核委员会:由集团行政领导、教师代表、群团组织代表组成,负责考核组织实施;
2. 个人申报与自评:教职工按学期提交工作量、实绩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我评分;
3. 考核评审:考核委员会审核材料、量化评分,结合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形成考核结果;
4. 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及工资分配明细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异议反馈;
5. 发放执行: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足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特殊情况处理
1. 产假人员:一学期内产假全额发放绩效工资,跨学期者按实际工作量核算;
2. 病事假人员:按请假天数核减相应绩效工资,具体标准参照上级规定;
3. 新入职、退休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折算发放。
七、附则
1. 本方案经集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 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委员会协商解决,根据政策调整及办学实际适时修订;
3. 本方案由城关二小教育集团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