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晋升评优管理办法(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28 14:29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职业学校教职工岗位晋升管理办法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

第二条  本办法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关于职工劳动纪律、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三、岗位设置类别

第三条  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分为一、二、三、四等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五、六、七等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九、十等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一、十二等级。

第四条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三、四、五等级。

四、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  具有良好的品行。

第七条  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第八条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条件

第九条 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职称晋升后,岗位晋升可越级。

六、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第十条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岗位聘用

第十一条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组,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2、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领导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量化打分、考核过渡、竞聘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在岗在编教职工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第十三条  量化考核的基本内容

1、职称相同,聘任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2、聘任年限相同,以下一级职称聘任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3、下一级职称聘任年限再相同的人员,以入伍时间先者优先聘用 (全日制大学自入学、中师自毕业始记工龄);入伍时间相同,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聘任,再相同以出生年月先者优先聘用。

4、工勤技能岗位参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竞聘标准执行。

八、附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实施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