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1-04 09:25 信息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临时用户 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以下为我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打造平安校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李少云  许国兵

副组长:陶善东      徐正方

  员: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1.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学校校长县教育局

2)报警程序: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组织实施:

参加人员: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4)注意事项: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校长。

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接触。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 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学校校长;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教育局和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

接报后,学校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4.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见传染病应急预案。

5. 人员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学校校长教育局

2)处置措施

学生在经过路口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医院救治。

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注意事项

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在校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6.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措施

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求助,将重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迅速报告教育局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

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伤者监护人。

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及后续工作。

2)注意事项

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坚持班会课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放学时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诫。

7.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8. 学校紧急事态预案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

3)报告程序:

学校校长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

4)处置措施

学校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校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控制事态发展。

救护救治师生。

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知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家属。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9. 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学校保卫科学校校长

3)处置措施:

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一边及时送学生去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医院报告,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

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

4)注意事项:

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10.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

2)处置措施:

立即切断电源;

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迅速相关部门报告;

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11. 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授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学校领导根据事件需要,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报告区教育局领导。

3)处置措施:

如发现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及时学校校长、向区教育局报告。

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初查工作。

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诸如,医疗费赔付、保险费赔付等。

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四)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

2. 加强食品、饮水卫生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严防病从口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3. 加强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场所的清洁保持和空气流通,对学校相关物品定期消毒。

4. 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 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严格控制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水源地和食堂、食物贮存点。

6. 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二)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师生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 师生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护送去医院。

3. 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师生,学校校长立即亲临现场指挥,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迅速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 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 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6. 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县教育局,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2)疫点消毒。请县疾控中心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密切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四、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 长:李少云   许国兵

副组长:陶善东   陶群     徐正方

组 员:阙智勇   张初美   陆宏斌

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协调好各学校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收集教育系统传染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制定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各学校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

1. 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师生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 学校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 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午/晚)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 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 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7. 加强卫生安全监督工作。每年组织不低于4次的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学校根据实际每星期至少一次卫生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五)监测

1. 学校要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要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 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午/晚)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 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 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七)善后处理

1.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 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局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 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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