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中学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
为了强化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特设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相关责任体系,对学校饮食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饮食安全。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李少云(书记)许国兵(校长)
副组长:陶善东(副校长) 陶群(副校长)
成 员: 阙智勇(总务处主任) 张初美(总务处副主任)
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学生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3.负责制定食堂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的大型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及时上报处理。
6.配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健康管理员等专业人员。
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会。
7.指导校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负责月末、期末食堂评优的把关工作。
8.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9.监督食堂合同的履行情况。
10.其它需督办事务。
三、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规范: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开展各项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套、口罩等,上岗期间不得会客。
4.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5.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6.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7.学习技术,精益求精,持续提高饭菜质量。
8.尊师爱生,热情服务。决不许打、骂学生现象发生。
9.文明生产,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10.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11.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